关于试剂采购平台使用的相关通知
日期: 2016-11-29
| 来源: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市教育两委和学校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我校从10月份开始,除特殊需求之外,所有化学试剂必须通过试剂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发现师生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平台运行情况及后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自10月8日以来,截至11月底,共产生有效订单400余个,采购商品种类涉及普通化学试剂和生物制剂,订单数量及金额呈每周上升趋势。
2.试剂采购平台注意事项:
⑴ 课题组购买危险化学品或提出购买上限调整申请,需经所在学院及实验室与设备处两级审核,订单方可成立。
⑵ 学生需要让课题组老师将其添加为成员才可以登录。
⑶ 课题组成员下单后需要负责人确认订单,然后供应商确认,订单才成立。
⑷ 请确认收货之后,再进行付款操作。在下单之日起15天之内必须完成付款,否则影响下次订购。
⑸ 已付款的订单,不可以申请退货。单个商品退货和全部商品退货的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见附件)。
⑹ 自购订单(L开头)打印出来的报销单签字后,连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和货物清单,按照相应额度开具直拨单后,交财务报销;商城订单(M开头)打印出来的报销单签字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资科,统一结账。
3.试剂采购平台技术咨询客服:400-843-6255
设备处库房:6060136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1.28